無錫工商注冊過程中以股權作為出資辦理登記注冊應提交文件、證件
(一)公司設立時,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除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資投資企業設立登記應提交文件、證件外,還應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1、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出具的對用作出資股權的評估報告;
2、投資人簽署的股權出資承諾書。
特別提請注意:
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實際繳納出資。
(二)公司設立后,投資人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股權出資的實際繳納,公司申請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時,除應按照有關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規定提交文件、證件外,還應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1、依法設立(li)的(de)驗資(zi)機構出具的(de)驗資(zi)證明。驗資(zi)證明應當(dang)包括(kuo)下列內容:
(1)以有(you)限責任公司股(gu)權出(chu)資的,相(xiang)關股(gu)權依(yi)照規定(ding)辦理股(gu)東(dong)變更登記(ji)情況;
(2)以股(gu)份有限公司(si)(si)股(gu)權(quan)出資的,相關股(gu)權(quan)依照(zhao)規定轉(zhuan)讓給被投資公司(si)(si)情況;
(3)股權的(de)評(ping)估情況,包括評(ping)估機構的(de)名稱、評(ping)估報告的(de)文號、評(ping)估基準日、評(ping)估值等;
(4)股權出(chu)資依法須經批準的,其批準情(qing)況。
2、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股權公司印章);
3、股權公司的登記機關出具的股權公司已辦理股東變更登記的證明(股權公司為在外埠登記的,不需提交)。
(三)投資人以股權出資方式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人實際繳納股權出資后,公司辦理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時,除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交變更登記文件、證件外,還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1、依(yi)法設立(li)的評估(gu)機構出具的對用作出資股(gu)權(quan)的評估(gu)報(bao)告;
2、依法(fa)設立的驗(yan)(yan)資(zi)(zi)機構出具(ju)的驗(yan)(yan)資(zi)(zi)證明(ming)。驗(yan)(yan)資(zi)(zi)證明(ming)應當包括下列內容(rong):
(1)以有(you)限責任(ren)公司股(gu)權出資(zi)的,相(xiang)關股(gu)權依照規定(ding)辦理(li)股(gu)東變更登記(ji)情(qing)況(kuang);
(2)以(yi)股(gu)(gu)份有限公(gong)司股(gu)(gu)權(quan)出(chu)資的,相(xiang)關股(gu)(gu)權(quan)依(yi)照規定轉讓給被投(tou)資公(gong)司情況;
(3)股權的(de)評(ping)(ping)估情況,包括評(ping)(ping)估機構的(de)名(ming)稱、評(ping)(ping)估報告的(de)文號、評(ping)(ping)估基準日、評(ping)(ping)估值等;
(4)股權(quan)出(chu)資依(yi)法須(xu)經批準(zhun)的,其批準(zhun)情況(kuang)。
3、投資人簽署的股權出資承諾書;
4、股權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股權公司印章);
5、股權公司的登記機關出具的股權公司已辦理股東變更登記的證明(股權公司為在外埠登記的,不需提交)。
特別提請注意:
投資人以股權出資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人應當先辦理股權公司股東變更登記后,再辦理被投資公司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的變更登記。
(四)投資人以股權作為出資的,股權公司應按照規定提交股東變更登記文件、證件。其中,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中應載明股權出資的情況。
投(tou)資人用以出資的(de)(de)股(gu)(gu)權(quan)屬于外商投(tou)資企業股(gu)(gu)權(quan)的(de)(de),還應當報經外商投(tou)資企業的(de)(de)審(shen)批機關批準(zh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