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錫注冊成立異地物業分公司,需要什么資料和條件?
成立分(fen)支機構不需要重新(xin)辦(ban)資質,可以使用總公(gong)司(si)的(de),但(dan)如果是(shi)成立新(xin)物業公(gong)司(si)就需要異地注冊分(fen)公(gong)司(si),不僅要去工商(shang)局辦(ban)理注冊,還有很多程序,以下是(shi)詳細的(de)分(fen)公(gong)司(si)注冊流(liu)程及所需文件。
一、 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公司的法人資格證明: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復印件(用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專用復印紙復印);
3 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當地戶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有些地方還需要務工證;
4、聯系電話;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6、主要經營范圍;
二、 無錫工商登記注冊:
1 申請報告: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 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4、 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或股東會決議;
5、 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6、雇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7、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有的工商局要現場踏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8、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其他(如健康證、務工證等);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1、 登記(ji)機關(guan)所(suo)發的全(quan)套登記(ji)表格(ge)及(ji)其他材料。
三、 憑(ping)《企(qi)業法人(ren)營(ying)業執照》辦(ban)理企(qi)業法人(ren)代碼證(zheng)書。
四、 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ren)代碼證書(shu)》開(kai)設(she)銀(yin)行帳戶。
五、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kai)辦公(gong)司(總公(gong)司)的《稅務(wu)(wu)登記(ji)證(zheng)》復印件(jian)(國稅、地稅)、分公(gong)司《營業(ye)執照(zhao)》、《企業(ye)法(fa)人代碼證(zheng)書》、銀行開(kai)戶(hu)證(zheng)明、財務(wu)(wu)人員相關資質證(zheng)明等。
六、 統計證。
七、 社保賬戶等。
流程的確非常麻煩,還有(you)個辦(ban)法就是(shi)異地注冊辦(ban)事處(對(dui)經(jing)營上有(you)點(dian)影響),但簡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gong)商局或外經(jing)委辦(ban)理就可(ke)以了……